2026 年全国两会如期而至,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25年绿色转型的成绩单,用精准的数据勾勒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实步伐;而“十五五”时期的战略部署,更将降碳目标、产能规划与法治建设紧密融合,标志着中国的绿色发展已从“规模扩张”迈入“精细化治理”的新阶段。在这一历史节点,碳足迹核算与碳管理体系的构建,不再是环保领域的小众议题,而是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抓手,成为连接过去成就与未来目标的关键纽带。

绿色转型的“量质齐升”筑牢发展根基 2025年作为“十四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我国绿色转型交出的答卷,兼具“硬指标”的突破与 “新场景” 的落地,为“十五五”时期的深化发展奠定了不可替代的基础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.1%,这一数据背后,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持续发力——高耗能行业的技术改造全面推进,钢铁、化工等领域的节能降碳技术大规模应用,服务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持续提升,从根本上优化了能源消费的结构。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21.7%,彰显我国能源革命阶段性成果。这一提升并非单一能源“独舞”,而是风电、光伏等多能互补“合唱”。值得关注的是,第一批“沙戈荒”新能源基地建成投产,此标志性工程破解我国新能源资源与负荷中心逆向分布难题。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配套升级,西北、华北荒漠地区风光资源转化为稳定电力输出,既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提供实体支撑,又探索出 “因地制宜、规模开发” 的新能源发展路径。 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突破1.3亿千瓦,是2025年绿色转型最具“前瞻性”的成绩。新能源发电的间歇性、波动性制约其大规模并网,新型储能技术突破是破解难题的“金钥匙”。锂电池、抽水、钠离子电池等多元储能技术成熟,使新能源电力“削峰填谷”成为现实,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,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奠定技术基础。这三项核心数据相互支撑,形成“能耗下降、清洁能源扩容、储能保障兜底”闭环,证明我国绿色转型从“被动减排”转向“主动优化”,为“十五五”深度降碳积累经验、储备力量。 量化目标下的碳管理体系升级需求 政府工作报告中对“十五五”时期的规划,以17%的降碳目标、58亿吨的产能调控、7%的研发投入强度,勾勒出我国绿色发展的清晰路径。这些量化指标的背后,是对碳管理体系精细化、系统化、智能化的更高要求,而碳足迹作为碳管理的核心工具,其重要性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。 17%的降碳目标较“十四五”更强调“精准度”与“覆盖面”。“十四五”降碳重点在高耗能行业整体减排,“十五五”的17%目标将倒逼减排深入产业链各环节。企业不能仅满足于整体碳排放下降,需精准核算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。掌握全链条碳足迹数据,才能找到减排关键节点,制定针对性降碳方案。如汽车制造业,要核算原材料、整车物流及使用阶段碳排放,实现全生命周期碳管控。 8亿吨产能规划并非规模限制,而是“绿色产能”结构性优化。规划要求传统产业产能置换以“碳效”为核心指标,高碳产能退出与低碳产能准入均以碳足迹核算数据为依据。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,产能调控要避免“低水平重复建设”,通过构建碳管理体系推动产业升级。同时,7%的研发投入强度为碳足迹核算等技术提供资金保障,使碳管理成为可行实践。在此背景下,碳管理从企业“合规成本”变为“战略资产”,企业通过碳足迹核算优化流程、降碳排放,既能满足政策要求,又能在国际碳贸易与绿色消费市场占优势。 《生态环境法典》引领碳治理迈入规范化时代 如果说量化目标是绿色转型的“方向标”,那么法治建设就是绿色发展的“压舱石”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作为我国第二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其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“单行法治理”进入“法典化治理”的新阶段,也为碳足迹核算与碳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,让碳治理有章可循、有法可依。这部法典的编纂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,旨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、制度、实践成果以法典化方式固定下来,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系统完备的法治支撑。 从编纂背景与体例结构看,《生态环境法典》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,整合10部现行相关法律,吸纳20余部法律要旨要则,针对碳达峰碳中和等新兴领域作前瞻性规定。法典共5编、1242条,依次为总则编、污染防治编、生态保护编、绿色低碳发展编、法律责任和附则编,形成逻辑严密、覆盖全面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。其中,绿色低碳发展编作为核心篇章之一,设“应对气候变化”章节,聚焦碳管理、碳足迹核算等关键领域,为绿色转型提供针对性制度设计,契合“十五五”降碳目标与碳管理体系升级需求。 《生态环境法典》核心亮点之一是明确碳足迹核算法律地位、统一标准与责任主体,终结碳核算“标准不统一、执行不规范”乱象,这是其赋能碳管理关键。法典整合《环境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,构建统一碳管理法律框架,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等部门产品碳足迹管理、碳市场交易监管等职责。比如,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按国家统一标准(涵盖重点产品)定期开展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并报送数据,使碳足迹核算从“自愿行为”变为“法定义务”,呼应国家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要求。同时,法典对碳足迹核算机构资质、核算流程规范性、数据真实性作严格要求,建立责任追究机制,确保数据公信力,为相关工作提供可靠支撑,回应社会对碳足迹规范化管理诉求。 此外,《生态环境法典》构建“协同治理”格局,融合碳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其他领域,打破碳减排、污染防治、生态修复“各自为战”局面。法典通过制度设计,将碳足迹核算纳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,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,推动循环经济发展,坚持“减量化、再利用、资源化”原则,实现“治污、降碳、增汇”三位一体。例如,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需提交碳足迹核算报告,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碳排放核定排污许可额度;生态修复项目将碳汇量纳入评价体系。这种模式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效能,完善了碳管理体系。值得注意的是,法典明确单位和个人可按规定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,拓宽公众参与绿色低碳发展渠道,形成政府监管、企业主体、公众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格局,使绿色低碳理念融入社会发展各环节。 构建碳足迹与碳管理融合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从2025年的绿色转型实绩,到“十五五”的战略规划,再到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的法治护航,我国的绿色发展正形成“成绩奠基 —目标引领—法治保障”的完整逻辑。在这一进程中,碳足迹与碳管理的融合,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核心引擎,其意义远超环保领域本身,关乎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国际竞争力的提升。 碳足迹核算作为碳管理的基础,能够让“碳排放”从抽象的概念转化为具体的数据,为企业降碳、政府监管、市场交易提供精准依据;而碳管理体系的构建,则能将碳足迹数据转化为实际的降碳行动,通过制度设计、技术创新、市场机制等手段,推动全社会碳排放的持续下降。二者的深度融合,既是“十五五”时期实现17%降碳目标的关键路径,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长远保障。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,我们既要巩固 2025 年绿色转型的成果,持续推进新能源基地建设、新型储能技术研发与产业结构优化;也要按照“十五五”的规划要求,加大研发投入,完善碳足迹核算标准;更要依托《生态环境法典》,强化碳管理的法治保障,落实法典中的各项制度要求,让碳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角落。唯有如此,我国才能在绿色转型的道路上行稳致远,既实现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,也培育出绿色低碳的新动能,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