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自贸区放大招!绿电+碳核算破局

2026年4月9日,国务院正式印发《中国(内蒙古)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》(国发〔2026〕6号),标志着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,这一重大政策红利的落地,为内蒙古能源产业转型与对外开放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动力。

作为国家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,内蒙古坐拥全国领先的风光资源禀赋,既是国家重要的煤炭保供基地,也是新能源发展的“领跑者”。截至2025年底,全区新能源总装机已达1.7亿千瓦以上,风电装机率先突破1亿千瓦,新能源发电量连续十余年位居全国首位,每发3度电中就有1度来自新能源。

内蒙古的能源优势与自贸区政策叠加,推动其在电力能源、绿电产业、碳核算体系等核心领域突破发展,打造绿色低碳开放新高地,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“内蒙古经验”。结合政策与自身特点,从三大领域解读未来绿色开放路径,探寻政策赋能与资源转化的内在逻辑。

政策撑腰,打造全国绿电外送“主力军”

电力能源是内蒙古的核心优势产业,也是自贸区政策重点赋能的领域,《中国(内蒙古)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》第10条明确提出“结合能源资源禀赋和电力系统发展特点,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,完善绿电消纳利用政策,推进网源协调发展”,这一政策导向精准契合内蒙古能源转型的核心需求,为其打造国家绿电外送枢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。

内蒙古将加速推进“沙戈荒”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,确保2026年新增新能源装机3000万千瓦、发电量超3000亿度,以扩大新能源规模、巩固全国领先地位。同时,电网升级将强化500千伏主干网架,优化“四横六纵”体系,加快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,力争2030年跨区外送能力突破6000万千瓦,提升绿电外送和本地消纳能力,为京津冀、长三角等地提供稳定清洁的绿电支撑,实现能源跨区域优化配置。

自贸区绿电直供政策打破制度壁垒,允许各类主体(不含电网企业)投资绿电项目,放开专线资质限制,并分类设定绿电消纳比例:一般项目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30%(2030年前提至35%),新建数据中心不低于80%,氢基项目按负荷1.2倍配置新能源。这种差异化政策兼顾产业发展需求,倒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。

电价机制支持签订长期购电协议,绿电价格由基础电价加环境溢价构成,体现碳减排价值,激发企业消费绿电积极性。自贸区依托口岸优势,推进跨境电力交易和能源装备标准互认,构建中俄蒙欧能源合作网络,支持跨境绿电交易与电力装备出口,打造区域能源互联互通枢纽,拓展内蒙古电力能源对外合作空间,强化其在向北开放战略中的核心地位。

税收与产业政策降低能源企业转型成本,自贸区内符合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》的能源企业可减按15%征收企业所得税,新能源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,这些政策红利吸引市场主体投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加速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。

全链条开挂,打造绿色产业“聚宝盆”

绿电产业的全链条升级是内蒙古自贸区绿色发展的核心抓手,《中国(内蒙古)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》针对绿电产业的研发、生产、消纳、出口等全环节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政策,与内蒙古已形成的“发电—装备制造—消纳—服务”全链条布局形成深度契合,推动绿电产业向高端化、智能化、国际化方向发展。

政策引导内蒙古绿电装备制造转型,聚焦高效光伏组件、大功率风电机组等高端产品研发与生产。叠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,鼓励企业加大核心技术投入,攻克关键产品技术难题,提升竞争力并摆脱外部依赖。同时,支持出口退税和通关便利化,借助自贸区平台拓展俄蒙欧市场,打造“研发—生产—出口”一体化产业链,吸引龙头企业落户,形成绿电装备产业集群。

在绿电消纳场景拓展方面,自贸区政策精准对接内蒙古产业发展特点,推动“绿电+产业”深度融合,其中“绿电+算力”成为重点发力方向,方案第11条明确提出“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内蒙古枢纽节点建设,支持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拓展绿色算力应用场景”,配套落地的“绿电+算力”一体化套餐,要求新建数据中心绿电消费比例不低于80%,这既解决了数据中心高耗能的痛点,也为绿电消纳提供了稳定的需求支撑,打造全国领先的绿色算力保障枢纽。

政策支持二连浩特片区发展液化石油气深加工和氟化工产业,鼓励企业采用绿电替代化石能源,建设绿电制氢、制氨示范项目,形成“绿电生产—消纳—高附加值产品”的闭环模式,推动化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。此外,方案支持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和认证国际合作,推动绿证国际互认,明确每兆瓦时绿电对应一张绿证,用于碳减排核算和出口认证,帮助突破欧盟CBAM等贸易壁垒,提升绿电产业的国际话语权和市场份额,推动其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。

精准计量,打造北方绿碳交易“风向标”

碳核算是实现“双碳”目标的基础,也是内蒙古自贸区绿色贸易与国际合作的核心支撑,依托国家政策引导与地方实践积累,内蒙古已在碳核算领域形成先发优势,而自贸区政策的落地则进一步完善了碳核算体系,推动其向精准化、国际化、市场化方向发展,助力打造北方绿碳交易高地。

碳核算标准体系形成国家与地方双重支撑。国家层面,《中国(内蒙古)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》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示范,支持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,并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规范碳核算。地方层面,内蒙古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电碳计量标准,填补空白,自贸区要求推广标准,覆盖电力全环节,建立碳排放因子数据库,推动碳核算精算,为碳交易和绿色金融提供数据支撑。

自贸区政策推动碳核算服务平台建设,实现碳排放数据实时监测、在线核算和跨境认证全流程在线化。要求2027年前完善碳足迹核算体系,保障零碳园区清洁能源占比超90%,引导高碳企业节能降碳转型。绿色金融方面,支持碳质押、碳保险等产品,通过信贷贴息和税收减免降低转型成本。国际合作方面,推动碳核算技术交流和标准互认,为内蒙古企业出口提供碳合规保障;打造北方绿碳交易中心,促进绿色产品、技术、服务跨境流通,提升内蒙古全球绿碳交易地位。

红利拉满,打造绿色开放“新标杆”

内蒙古自贸试验区的电力能源、绿电产业和碳核算政策形成了改革、政策、开放三重合力,推动内蒙古从“能源大省”向“绿色能源强省”转型。改革红利打破制度障碍,通过绿电直供、跨境交易等政策,让市场主体公平参与,激发活力;政策红利降低转型成本,通过税收优惠等吸引要素集聚,保障产业升级;开放红利提升全球竞争力,通过国际合作等举措,对接全球市场,强化向北开放核心作用。

未来,随着自贸区政策的逐步落地实施,内蒙古将进一步放大风光资源优势,加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完善绿电产业全链条布局,健全碳核算体系,推动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、开放优势,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、创新生态良好、优势产业集聚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,打造全国绿电生产枢纽、绿电产业高地、绿碳交易中心。

这不仅能为国家能源安全、“双碳”目标实现与区域协调发展贡献内蒙古力量,同时也能为全球能源转型与绿色开放合作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本。